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具体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释义:开庭审理的地点在受诉法院审判厅内进行,也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可能,到当事人所在地、案发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审理。巡回审理可以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有利于生产和工作,判决生效后更容易执行。

时间: 2024-07-30 09: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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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有没有签二十一条

签了.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来到中南海求见了袁世凯,递上了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所谓二十一条,共5项21条款,是日本对中国提出的不平等条约,内容总结如下: 1.把山东划为日本势力范围. 2.日本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延长旅顺.大连租期至99年. 3.中日平分汉冶萍公司主权. 4.中国所有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让给他国. 5.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必须聘请日本顾问,诸多外交.内政.军事相关事宜皆需与日本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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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条约签订时间:1915年5月9日."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中华民国的大总统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 此后日本帝国主义以威胁利诱的手段,历时五个月交涉,企图迫使袁世凯政府签订,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这些条款称中日"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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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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