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是,这有条件限制。

一、如果已经转为个人完全产权的,这个就完全由个人处置,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等等。这是可以买卖的。

二、没有完全产权的有两种情况。

1、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

2、不满五年的,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这种只能在五年后,才能由个人买卖。

时间: 2024-09-03 2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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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拥有3年以上的北京户籍,且家庭收入和资产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除此以外,还有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如果是2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的年龄必须满30周岁才行.

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经济适用房能买卖.但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只是有一些限制性要求,而且每个城市的要求也不相同. 首先要明确一点,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主要分为已经住满5年的和尚未住满5年的两种情况.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载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第二种的经济适用房,由于侦测对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或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

北京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1.北京共有产权房买卖,需要连续住满五年以上才可以交易,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 3.购房者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待房屋满5年后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郑州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

1.但是需要满足交易条件.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一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二是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才可以合法销售: 3.三是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目前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是一样的,都会颁发产权证,如果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话,在全产权证商会副助写明是经济适用房,按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五年之后可以上市出售,在超过五年后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之外,出售人需要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并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出具的同意才可以出售并且免收土地金.若是出售人不能提供出售证明当地房产.交易管理应对其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取部分相映价款15%的土地金.

北京限价房买卖有什么条件

1.北京市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申请限价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 2.租住的公有住房计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因此与人不能申请. 3.北京市限价房申请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是已婚,必须与人共同申请. 4.住房保障部门已经与金融.社保.地税.公积金等部门联网,查询的收入很容易.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进行买卖时有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