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机关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的机关含义:

1、机关单位在广义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官僚机关,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那部分国家机构,在我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

2、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时间: 2024-10-03 14:18:38

国有企业的机关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文章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笔试考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开展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的品德.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是全国一流的权益类资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业务涵盖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资产.中央企业资产.民营个人资产等.

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有规定吗

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是有规定的.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 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不得超过9平方米. 新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办公楼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用中高级装修

国企一线工资高机关工资低怎么选

国企一线工资高机关工资低,但是其他福利好,而且是国企也比较稳定.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工勤人员是什么

国有企业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各地执行政策好像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这里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非在编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一般应经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程序.<暂行规定>还特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雇用非在编人员应当优先面向本市

国有企业的员工算国家公职人员吗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公职可以通俗理解为公共职务,国企中的普通员工不算公职人员.

为什么国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因国有企业具备了以下条件,因此具有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首先必须是独立的,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有哪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可分为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结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破产申请与受理.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若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即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始:若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阶段,破产宣告.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并处理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设立清算组. 3.第三阶段,破产清算. 清算组接收和管理破产企业,清理.变现.分配

哪些机关或部门接受信访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针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区分有关机关和部门接受信访: (1)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应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4)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