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由谁承担

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时间: 2024-12-13 1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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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费谁来承担

民事纠纷中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

执行费谁承担

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执行费收取标准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的,除非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院执行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费谁付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执行是不需要申请人预交执行费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执行费收取标准有哪些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该谁承担

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首先看双方是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合同法>第六十条.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