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子女抚养费要符合哪些条件

免除子女抚养费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时间: 2024-08-02 23: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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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子女抚养费需符合哪些条件

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 (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 (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

免除子女抚养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 (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 (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减免有以下条件: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情形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原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要求降低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是: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另外,根据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子女抚养费可以不交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能免除.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规定的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是不能不给子女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