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肺癌能进行工伤鉴定吗

肺癌属于普通病情,不能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时间: 2024-11-03 2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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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出来

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是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的赔偿标准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才出结果

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是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复杂的可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时效的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遭受工伤后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员工遭受工伤后进行工伤鉴定的方式是,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劳动局工伤鉴定有案底吗

劳动局工伤鉴定有案底,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多久能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否一样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工伤鉴定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而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工伤鉴定期间可以不上班. 工伤鉴定期间不需要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