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摘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时间: 2024-10-25 05:24:19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写冲账凭证摘要要注意冲转X月XX号凭证,分录与冲转的分录同,用负数(红字).如果是会计科目记错,应该用红字编写与原来错误的凭证一样的凭证,然后根据编写的凭证登记账簿.红字更正法:在记账以后,如果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错时,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如果是会计科目正确,但是计的金额大于应计金额,也采用红字更正法.用红字将差额编写与原来几张方向相同的凭证,登计入账簿.
一.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只有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才不用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丢失的处理办法: 此时可由其他"凭证"代做原始凭证,分别情况如下: 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无法取得外单位证明或者是自制原始凭证,当事人要写明详细情况. 上述证明或说明,要由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以下几点:1.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否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原始凭证中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2.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有否违反该原则的现象.3.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有否应填未填或填写不清楚的现象.4.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审核原始凭证在计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误.如经审核凭证后确定有业务内容摘要与数量.金额
记账凭证摘要的书写要求:编写要简而明,编写要准确,更正错账摘要规范.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由银行在期末寄给企业,可做为银行存款科目的附列资料保存,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该表主要目的是在于核对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账目与银行账目的差异,也用于检查企业与银行账目的差错.调节后的余额一般认为是该企业对账日银行实际可用的存款数额.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企业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账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账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一种对账记录的工具,并不是凭证.
1.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3.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能够补办的.原始凭证丢失如:发票应到出票单位财务部门复印其存根联,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章.银行回单可以到银行会计部门复印其底联,并加盖银行结算印章.确实无法取得以上票据或证明不能补办的可由经办人写明详细情况,并由证明人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出库单是自制的原始凭证,可将存根联复制后.相关人员签字后入账
原始凭证分类做账按取得来源分类,原始凭证按取得的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本单位内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填制的凭证.例如: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人库单.领料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出差人员填制的差旅费报销单等等.外来原始凭证是与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例如:购货时取得的发票,出差人员报销的车票.飞机票.住宿费收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