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是形成权吗

代位权不是形成权。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实现,而代位权必须次债务人受领才能实现,代位权是一种请求权。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时间: 2024-09-15 0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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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事实上,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1.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2.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什么

代位权的实施对象: (一)纯粹的财产权利,除债权外还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等: (二)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撤销权: (三)诉讼上的权利,如起诉权.申请强制执行权等. 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以及非财产权都不能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院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提起代位权诉讼条件和诉讼流程

<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流程是: 如果首先作为原告,可以肯定的就是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值得一提的就是,如果书写起诉书的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起诉后,并不是法院马上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什么是合同代位权

合同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例如,您在欠别人钱的同时,还有第三人欠您的钱,如果您不积极向第三人主张债权的话,您的债权人可以越过您,直接向您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

代位权诉讼请求需要注意什么

代位权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 1.债务人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