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
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
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时间: 2024-11-05 04: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