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刑法和民法并非是两部具体的法律,更多意义上是法学上的一种分类方式,是指两个特定的部门法。而部门法之间相互区分根本上的依据,则是它们彼此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方法不同。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调整的主要是犯罪行为。而民法则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时间: 2024-12-22 18: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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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和民法总则的关系

民法通则实际上相当于简化版的民法典(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由于当时迫切需要所以有了民法通则)但是由于时代的发展,我们逐渐有越来越多的精力去完成完整版的民法典了.所以遵从中央的指示,正在有条不紊地着手去做.民法总则是第一步,我国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法典即将逐步建立起来.但是考虑到过渡还未结束,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目前都是有效的. 通则和总则是两回事,前者不仅涵盖了民法总则的部分,还规定了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大量原本属于民法分则的内容.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距今已有30年

民法总则是否溯及既往

民法总则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定义法具有指引作用,无论是确定的指引还是不确定的指引,都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民法总则是基本法律吗

民法总则是基本法律.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法总则第178条如何理解

民法总则第178条如何理解,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

民法总则属于基本法律吗

民法总则是基本法律.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法总则39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的内容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受什么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3.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民法总则的表现形式是民法要注意三个关键要素:平等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平等主体就是纵向关系以外的社会主体.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关系.身份关系,财产关系就是经济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总则规定依照什么原则

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即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及民事责任承担等.(4)等价有偿原则,即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劳动服务,均应向对方支付对等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