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商品房条件和法律责任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交付商品房的法律责任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时间: 2024-08-15 0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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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北京自住商品房条件是什么

自住商品房条件是什么,说明如下: 1.自住商品房指的就是商品,政府在给开发商土地的时候就已经对出售的价格作出了限制,自住商品房的购买者范围也非常广,指的就是购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是也不符合购买保障房的人群.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购买人不需要审核收入,但是北京户口家庭需要审核名是否下无房或者是否不止一套房,非北京户口家庭需要审核是否有购买条件及名下是否无房. 2.申请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条件有: ①北京户籍的申请家庭名下无房或者只有一套住房,可以申请自住商品房. ②非北京户籍的申请家庭符合购房条件并且名下没有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条件是什么

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确认经济适用房是否满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 2.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 3.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具备的条件有: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商品房出售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出售条件说明如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出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根据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已经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现售所需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3

没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怎么办

对于购房者来说,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购房者可拒绝接收商品房,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造成逾期交房的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 若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商品房,此时购房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行政责任,亦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计算可以参照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定.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时,购房者还有权解除合同. [法

商品房现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现售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符合的条件有: 1.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持有"一照"五证: 2.房屋应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4.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