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等。

时间: 2024-10-27 19: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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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 第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第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 第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权利

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公职权力.代表享有下述主要职权:在人大会议期间,参加大会的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参加各项选举和决定人选,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有关国家机关的质询和询问: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罢免案:对提交表决的议案自由地作出选择等.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有权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可以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国家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等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年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年一次.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5年,即从每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至于楼上说的乡代表3年,实际上在宪法修正案将其已经改成了5年,所以我国都是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什么时候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在每年的三月份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怎样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迄今为止共12届. 第一届于1954年成立,任期止于1959年4月,共开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二届任期于1959年4月至1964年12月,共开四次会议,其中1961年未开会. 第三届于1964年12月举行第一次会议,后因文化大命停止活动. 第四届于1975年1月举行一次会议,此后再未开会. 第五届任期于1978至1983年,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六届任期于1983至1988年,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七届任期于1988至1993年,举行五次会议,每年一次. 第八届任期

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有明确的层级限定的,单一的所指全国最高层级的人民代表大会.而人名代表大会是没有层级限定的,可以涵盖和泛指乡镇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而人名代表大会则不具备这一明确的特性.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一项制度,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利机关,就像国务院之于各级地方政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