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物权的基本原则即物权法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物权法定主义(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以外的物权,物权的内容和类型都由法律规定。 2.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一权原则是指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 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公信是指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者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可见,公示产生公信力,公信是公示的补充。

时间: 2024-09-22 18: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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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基本原则有哪些

物权基本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 物权的内容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物权的分类 物权又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本权与占有等.

如何理解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或者变动必须依据法定的公示方法公诸于世.公诸于世,是指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通过法定的方式公开,如不动产进行登记,动产进行交付.物权的公示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变动涉及一国财产的流通,关乎一国的交易秩序,因而公示极其重要.公示将物权的实际状态表彰于外,通过对交易人信赖的维护,向社会交易界提供统一的.稳定的.普遍信服的法律基础.物权公示对物权法的重大意义于促进大陆法系物权法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是不争的事实.

行政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包括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程序正当原则; (四)诚信原则; (五)高效便民原则; (六)监督与救济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司法局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司法局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是: 1.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 2.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司法鉴定的客观性原则,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4.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是司法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活动的服务对象-诉讼活动所追求的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

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1.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

宪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什么是物权保留条款

物权保留,最初是起源于德国的一种法律技术,即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点从通常的货物交付时延后至货款全额付清时,主要用于在买方破产时,避免货物被计入破产财产或浮动抵押计划. 物权保留条款的分类: 1.一般物权保留条款. 2.全额收汇条款. 3.附转卖审批权的物权保留条款. 4.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 5.延伸的物权保留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0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物权包括所有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二者的关系就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