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1)民法与商法都是私法范畴中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两者构成大陆法系私法的基本部分。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而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民商事法律行为的调整需要民法与商法的密切配合。

2)民法的主体制度是对商品经济活动主体资格的一般规定,任何个人和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最终都是由民法的主体制度来完成。商法上的主体制度是民事主体特殊类型的特殊制度设计。如公司制度是民法中法人制度的一种最典型形式,合伙企业制度是民法中合伙制度的典型或高级形态。

(3)商法中的物权制度是以民法物权制度为前提的,而商法中的债权制度作为市场交易活动的特殊规定也必须是以民法债权制度为前提的。如票据制度中票据权利的设定、转移、保证、付款等都是债权制度的具体化,还有保险合同是民法中典型的格式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时间: 2024-09-11 01:59:13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的相关文章

民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民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1.公司法是商法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一部关于公司这种最重要的商事主体组织,运行的主体法律规范,是一部组织法.民法则主要规范非商事的民事主体行为组织原则和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 2.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与商法合称为民商法. 3.民法和商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私法范畴.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

民法中的身份关系到底指什么

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分而发生的以身分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 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 身份关系由民法调整即表现为身份权关系.

简述民法与商法的性质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 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在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什么叫民商法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民法又包括财产法和人身法,商法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 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体例: 1. 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 2. 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 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

简述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按传统观念属于私法,所以它与民法有着血肉联系.但现代商法又具有公法性,所以它与经济法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像商事贸易管制制度.商事主体登记制度.商业会计制度等,既可属商事法律制度,又可属经济法律制度. 从总的趋势来说,经济法和其他法的关系主要是同商法的关系.在我国经济法与商法的矛盾不是很突出.因为在西方国家中都有较完备的商事法律制度,社会是典型的商业社会,一切都早已商事化.就是有民法典的国家,也由于民法商法化,从而使民商矛盾弱化.而经济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制度,要突破旧有法律部门

民法与民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民法与商法同属私法,具有诸如诚实信用.公平.效益.平等等相同的基本价值取向,但由于调整对象不同,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2.调整的主体不同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商法调整的是营利性主体即商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 4.主体范围不同 民事法具有适用主体广泛性的特点,可以适用于一切社会公众.商

司法考试主观题怎么考

1.建立框架,将相关知识点纳入框架. 2.掌握总则中介绍的各知识点的基本概念.基本特点.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与相关知识点的关系,然后学到分论各知识点时,只需要掌握其中的特殊点即可. 3.学会归纳整理.在对知识点进行体系性梳理之后,做一些专门的整理工作.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 司法考试主观题单独一卷进行考查,一共5道题,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司法考试主观题考查科目包括:中国特

文科专业性强的专业有哪些

一.会计学主要课程为: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主要课程为: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等: 三.新闻学主要课程为:新闻学概论.中外新闻事业史.大众传播学.新闻摄影.新闻事业管理.广告学等: 四.法学主要课程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五.国际政治主要课程为: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

财务人员如何保护自己

1.依法有底线的进行账务处理,如:实际会计核算业务操作中必须了解经济业务本质,而不是简单按照书本核算,必须变通,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全貌,但有底线. 2.提高自己的会计实务和相关法规的全面理解,如:会计岗位要求不仅是核算账务处理,还必须包括你所在公司的经济业务的基本了解.相关税法.民法.商法.会计法全面的理解. 3.有扎实的基本功,会计不带嘴,如:每一笔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的会计凭证必须有原始凭证支持,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区分很严格.只有摊提.损益结转财务处理,其他通常均需外部提供相关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