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是具体条件: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
三是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是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时间: 2024-10-14 03: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