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直接用质押物抵债有效吗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双方约定直接用质押物抵债的,属于无效约定。

时间: 2024-08-23 1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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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

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可以用来偿还债务,但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9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工资可以抵债吗

未来可期的工资是可以通过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清偿债务的.具体约定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签订意思表达明确的还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另外,对于债权人来讲,工资数额可能会因债务人的工作状况和工作时间变动而波动,存在每期还款数额不等甚至无法偿还的风险.对于债务人来讲,工资是债务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每期还款数额过高可能无法正常生活,因此在签订相关抵债协议时,债务人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控制每月还款数额,以保证正常的生活支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1.抵押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押物会转移占有. 3.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需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借款合同管辖法院是否可以约定

可以约定,但是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不能突破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该怎么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约定服务期后解除合同违约吗

约定服务期后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是违约的.但具备解除的条件时,解除合同不违法.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抚养权能否分年龄约定

抚养权是可以分年龄约定的,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工资约定不明确要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为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