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规定:
1,旅客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2,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400支香烟,或100支雪茄,或500克烟丝为限)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除外。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时间: 2024-10-16 06: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