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北京市政府的批准后,北京市民政局调整了社会救助的相关标准,将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每月人均1000元人民币,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每月人均2000元人民币。这一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从2018年1月起施行,这样一来,北京市的低保标准为家庭每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及900元。
法律依据:
《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时间: 2024-10-05 2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