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如何适用法律

保证担保适用《担保法》的规定,处理保证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应当是《担保法》。

所谓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时间: 2024-12-20 0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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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哪个权力优先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优先.<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是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四是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

进行保证担保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必须完成质押物的交付. 4.明确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替人担保但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承担担保吗

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偾权人转让债权担保是否有效

保证人还有保证责任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也就是说,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也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