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嫖娼罪。对卖淫嫖娼的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2、不以营利为目的的;3、其他情节较轻的。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报劳动教养。
时间: 2024-11-04 03: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