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有: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阅卷权。

3、会见和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发表意见权。

6、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7、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

8、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9、接收出庭通知书的权利。

10、调查取证权。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时间: 2024-12-25 0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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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权利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获得通知权. 3.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 4.拒绝辩护权. 5.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6.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有哪些种类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 2.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3.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几种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中法定的证据种类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的要求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证据形式,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证人的条款较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