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时间: 2024-10-05 06: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