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要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查验。其次,要收集其他的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以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包括天气条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发生的因素。另外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及时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

时间: 2024-08-18 2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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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有时间限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无时间限制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复议吗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不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申请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效力

确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效力的方式是,只有经过审查确认,才能依法确定其证明效力.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经过审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要符合质证.不对等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列名被告和诉讼请求; 2.法院立案后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3.被告在15天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通过一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