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怎么办

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时间: 2024-10-15 0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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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催告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解约催告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约催告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进行.如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先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债权人已经留给了必要的准备时间的情况下仍不履行债务的,此时债务履行期限应属届满,债务人已构成迟延履行,债权人即可履行解约催告.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该怎么履行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对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随时履行,但是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担保的期限有多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

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合同担保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规定也与上述规定相符合,即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担保期限则从必要的准备时间到期后开始计算.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诺期限可以变更吗

承诺期限可以变更,但是变更承诺期限只能通过撤回要约的方式实现.因为附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被撤销,只能撤回:而承诺期限本身又是要约的内容,所以承诺期限也不可以撤销,只能撤回.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0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