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在唐朝时期。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实行,在唐朝正式成型。直至清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
科举制的发展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永制。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
时间: 2024-10-20 01: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