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体现在6个方面: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
(2)而且危险正在发生;
(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人;
(5)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是为了保护更大合法权益免受危险而牺牲较小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宜措施;
(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时间: 2024-10-29 12: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