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后。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时间: 2024-09-15 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