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什么部门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时间: 2024-11-10 18:23:19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什么部门执行的相关文章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区别在哪里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以下区别: (一)二者定义.特点不同; (二)期限不同; (三)是否关押不同;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管制之后一般怎么执行

管制的执行: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部门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

管制在实践中死刑如何执行的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的公安分局.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公安特派员以及有关单λ的保卫组织,依靠治安保卫委员会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λ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被法院批捕由哪个部门执行逮捕

被法院批捕由公安部门执行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能否缓期执行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能缓期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什么样的罪犯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可以适用监外执行的罪犯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