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22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时间: 2024-08-04 04: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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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承租人的基本义务是: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承租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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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可以由他人入住吗

房屋承租人一般可以让其他人入住.不过有的租赁房产在合同中有说明除了原本的租客是不能由其他人住进来的,这个要和房东协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二.<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

房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值;其次,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分期付款方式也相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值:其次,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分期付款方式也相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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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构成违约么

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同时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构成违约.租赁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租赁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一般不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