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与刑部是什么关系

大理寺与刑部的关系如下:

1、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

2、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三堂会审”。

3、大理寺的职掌是平反全国刑名案件,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凡须三法司会勘的重大案件,如斩、绞罪案,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

时间: 2024-09-01 03:41:21

大理寺与刑部是什么关系的相关文章

大理寺和刑部有什么区别

大理寺是一个刑法机构,北齐起设立,先于三省六部:明代后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与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并称为五寺,为政府中的刑法机构,顶头官员为大理寺卿,官居正三品:整个机构权力与刑部相当,但大理寺卿比刑部尚书权力尚弱一些: 刑部属于六部之一,为司法部门,隋朝起辖于尚书省,明代直接由皇帝负责:最高官职刑部尚书,官居正二品,其次是侍郎正三品,都是历代政治中心所聚集处.

京兆尹大理寺和刑部有什么区别

大理寺则主管刑法司法,参政议政权没有刑部大.总的来说后两个都是机构,第一个是具体的职位. 1.京兆尹是唐朝起设立.管理京城片区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长. 2.刑部属于六部之一,为司法部门,隋朝起下辖于尚书省,明代直接由皇帝负责:最高官职刑部尚书,官居正二品,其次是侍郎正三品,都是历代政治中心所聚集处. 3.大理寺是一个刑法机构,北齐起设立:明代后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与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并称为五寺,为政府中的刑法机构,顶头官员为大理寺卿,官居正三品:整个机构权力与刑部相当,

大理寺和六扇门有什么区别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 六扇门:三法司衙门的合称,三法司衙门的合称,明清时分别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元代指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宋代指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唐代只有大理寺和刑部,汉代指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是中国最早的三法司.

古代除了刑部还有什么办案机构

从中央司法机构纵向演变看: 秦汉最高司法机关是廷尉: 北齐时的办案机关是大理寺.秋官大司寇或廷尉: 隋唐时的办案机构演变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宋朝的办案机构是唐三司和审刑院: 元朝时的办案机构是大宗正府: 明清时期的办案机构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明代出现"厂卫"等特务司法机关,清代则设立了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的司法机关理藩院.

邢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有什么区别

邢部.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区别: 刑部:唐宋时期是死刑等重大案件的复核机关,明清时是中央审判机关.执掌全国的法律事务,管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上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京城的笞杖以上的重案,并且审理中央官员违法犯罪的案件. 刑部最高长官有两人,一人为满洲人,称"刑部满尚书",另一人是汉人,称"刑部汉尚书". 都察院:唐宋时期叫做御史台.清朝的中央监察机关,主管官员为左都御史.都察院有权监督刑部裁决的案件. 大理寺:唐宋时期是中央审判机关,明清改为重大案件复合机关.主要职责是

唐朝大理寺是什么机构

唐朝的大理寺放在现代的话,就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一般的存在.但是大理寺并非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因为它只负责审理朝廷官员们的犯罪案件,但是定罪量刑是徒刑.流刑的都需要再交给刑部复审.而官员的死刑决定权在皇帝的手中.也就是说大理寺虽然是中央审判机关,但是它并非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

刑部尚书相当于什么官

1.古代刑部尚书是刑部的最高主官,权力极大,相当于当代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兼公安部部长.司法部部长.副最高检检察长.副最高法院院长(也有说法相当于最高检察长和最高院长,其实最高检是御史台,明清叫都察院,最高院是大理寺). 2.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刑部尚书,中国古代官职,公检法司四长合一的职务.刑部尚书的官职最早出现于隋,明.清两代沿袭此制.

刑部相当于现代的什么部门

刑部相当于现代的相当于司法部和公安部的合体. 刑部又称秋官.宪部,刑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大理寺少卿几品

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少卿,官职名.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历史上的大理寺少卿有黄鉴.夏时正.贵贤等. 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 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明清时期其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