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劳动关系吗

基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营业务就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向被派遣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被派遣劳动者同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用工单位可以依据自身的规章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用工管理。劳务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因此,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罗浩律师建议:被派遣劳动者并非只是被派遣关系,其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享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时间: 2024-11-13 13: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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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在于: 1.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违反的后果不同,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

个体户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雇佣法律关系一般是指雇佣人与雇工约定,雇工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务,并由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务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个体商户与雇工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怎样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5.违法的后果不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

派遣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派遣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劳动者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关系

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认定劳务派遣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动关系和劳务认定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适用法律不同: (二)主体资格不同: (三)主体地位不同: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六)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七)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八)在审判决实践中应予区分的二种现象.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务关系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间,而劳动关系一般建立在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自然人之间. 2.劳方待遇不同: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不享受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待遇. 3.合同约定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条款进行明确规定,而劳务合同中,往往只约定报酬. 4.用工期限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同期,试用期,由<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在劳务关系中,一般用工期限比较短,具有临时性. 5.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