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财政部和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7]268号)、集团公司、销售公司关于安保基金管理其他规定,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的缴纳、使用、理赔和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缴纳安保基金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并对企业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迅速恢复生产,集团公司特设立安保基金,实行行业内部财产保险。安保基金是由集团公司基层企事业单位从生产成本中集中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安全数质量处为公司安保基金归口管理部门。
时间: 2024-09-14 21: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