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协议离婚的流程: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时间: 2024-10-16 06: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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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做公证吗

协议离婚不需要做析产公证,到民政部门打好离婚协议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原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夫妻协议离婚所需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签协议离婚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在哪些情况下夫妻不可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

夫妻买保险谁做投保人

投保人就是缴纳保费并且有退保权利的人.如果是夫妻之间购买保险,建议做成"夫妻互保",即夫妻互相作为对方的投保人,但关键点在于投保时要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否则夫妻互保没有意义. 所谓投保人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身故.重疾.轻症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保费(视后期未交保费已交),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夫妻口头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口头协议也是法律上承认协议的一种,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给民政局留底一份,如果对方拒绝按照之前的口头协议履行那么是可以反悔的.协议离婚的一般是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作为依据.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是否承认口头协议的效力这个就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你提供的证据资料了,在我办案的经验来看,在离婚案件中一般是不会承认口头协议的,婚前财产在无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一般看做是个人财产.

夫妻办理协议离婚的机关有哪些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协议离婚的步骤怎么走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流程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夫妻双方当事人都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

夫妻应该怎么进行协议离婚

夫妻进行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