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怎么办

发生婚姻家庭纠纷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共同寻找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共同协商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法。2.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街坊邻居、亲戚其有关组织可以出面调停,做好双方的说服工作。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比较正式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个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在特定情况下,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3.提起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节,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时间: 2024-12-23 22:26:25

婚姻家庭纠纷怎么办的相关文章

婚姻家庭纠纷能起诉吗

民事诉讼案由中有婚姻家庭纠纷,婚姻家庭中如果出现纠纷,符合法定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可以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1.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2.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爱情婚姻家庭的格言大全

痛苦就像一棵生长茂盛的大树,一个痛苦的主干,这叫人生,其他树干是人生的许多组成部分,事业.学业.爱情.婚姻.家庭,接着是无数分叉的树枝连着无数的树叶,而这每一片树叶就是具体的每一个痛苦.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是依恋,是尊重. 婚姻就好比桥梁,沟通了两个全然孤寂的世界. 最美好的,也是最痛苦的就是爱情!最大高贵的也是最低贱的就是婚姻和家庭.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 让你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昏天黑地不能自拔的人,往往不会和你走进婚姻的殿堂里白头偕老.难道是因为婚姻家庭需要的是温暖,而经不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本质所在

婚姻家庭的本质就是爱.只要一个婚姻家庭里面拥有了爱,那么这个家庭一定是非常幸福美满的. 婚姻是家庭和社会的总开关,是子女成长.成才的基石,婚姻会涉及到经济.人事等多种问题,婚后会涉及到计划生育.抚养子女成人的主体责任,好的婚姻需要精心设计,从实际出发,根据个人的身份做出调整,也要防止婚姻因为经济和机遇问题,丧失理智,退化自己的社会功能,导致子女遗传人格变质.好的婚姻可使家庭和谐,事业顺利.婚姻是牵扯多方面而又长远需要考验的问题,不是单单的两个人的生理或生活上的结合.配偶的结合.追溯到原始时代,就

家庭纠纷报警管用吗

离婚.抚育.扶养.赡养.收养.监护权.解除同居关系等家庭纠纷,这些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或者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调,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

请问有破坏婚姻家庭罪吗

法律上没有有破坏婚姻家庭罪.有破坏军婚罪.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家庭纠纷打架会立案吗

家庭纠纷打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情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是有可能立案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婚姻家庭篇是什么意思

<婚姻家庭篇>是2008年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何锋. 该书选取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极具代表性的真实案例,引出老百姓最需要了解或者解决的法律问题,包括实体法律问题和诉讼法律问题两方面,通过案例来具体解读法律规定,旨在帮助老百姓轻松了解法律,认识和运用法律. 该书的读者对象是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社会领域的各类人群,因此本丛书力求所用语言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能够让广大读者在轻松的语境中真正读懂.读透深奥的法律规定.

婚姻无效纠纷起诉状内容是什么

婚姻无效纠纷起诉状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