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到庭交接规定是怎样的

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必须当面交接人员和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5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时间: 2024-08-27 1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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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流程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流程有: 1.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法庭调查,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 3.法庭辩论,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4.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判决和宣判.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有以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刑事诉讼法延期条款具体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延期审理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会拘传证人到庭作证吗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必须到庭作证的证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以对该证人采取强制措施,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拘传其到庭作证.这里所谓"必须到庭作证"是指证人不到庭陈述作证,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新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在<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中,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刑事诉讼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