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5年没住要交物业费吗

要。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仅限于第一年,第二年后将继续全额交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间: 2024-10-11 00:25:39

买了房子5年没住要交物业费吗的相关文章

房子没住要交物业费吗

房子没住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新房没住要交物业费吗

新房没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这是因为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即使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 所以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

房子没人住要交物业费吗

房子没住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 1.目前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费.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化粪便费.小区公用设备维修费.公共照明的电费.电梯运行费等.从构成可以看出,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专门针对某一业主进行的服务. 2.从这个意义上讲,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业主的房屋是否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业主构买房屋的目的是投资,而

房子没装修要交物业费吗

房子没装修要交物业费,只要合法收房后,没装修也需要按时交物业费,即使没入住也要按时交物业费.这个在<物权法>里有具体规定,因为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业主的房屋是否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

新房没装修要交物业费吗

新房没装修要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第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第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第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

没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没入住不用交物业费,新房收房之日起交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对于收房日期的确定则还有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按时收房,双方不存在争议.另一种情况是业主没有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收房.如果属于业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问题,则物业费起缴时间以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算.

新房没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交了房没有住需要交纳物业费.从交房的那天起就开始需要交纳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房子没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需要. 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

房子质量有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管理费.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