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原告一方不到庭,一般按照撤诉处理;如果被告一方不到庭,很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第二次起诉后,被告依然不到庭,原告又能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确凿证据,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时间: 2024-10-14 12:52:26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原告一方不到庭,一般按照撤诉处理;如果被告一方不到庭,很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第二次起诉后,被告依然不到庭,原告又能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确凿证据,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