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能够提起反诉吗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

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审判实践中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吞并离婚财产分割请求,可以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看作附条件的反诉,即把离婚作为所附条件,如果解除婚姻关系,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如果当事人不离婚,所附条件没有成就,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第二种观点:离婚请求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能相互抵消,如果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则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因为其不可能脱离离婚的前提而单独成立。

【法律依据】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观点集成第11条,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

时间: 2024-10-03 1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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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有什么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如下: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是: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具备哪些要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要具备的要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

年轻人离婚诉讼有哪些条件

离婚诉讼的条件有: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

提起离婚诉讼前的准备有: 1.诉讼证据的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避免对方转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较好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较好,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怎么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诉讼

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诉讼的方式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家庭暴力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法院查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法院调解不成功的话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反悔能否撤诉

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