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审计的关键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审计报告,一般有四类:

1、法院委托的企业破产审计、评估业务,经济承包纠纷审计业务,离婚当事人财产分割业务;

2、检察院经济案件数字确定业务;

3、各级纪委委托的党员干部经济犯罪查证业务;

4、离出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厂长、经理出国审计业务.

而财会证据鉴定,又称司法会计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是诉讼活动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它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运用专门方法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做出结论的一种科学活动。

时间: 2024-12-02 02: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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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都检查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都检查什么内容?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结合日常案例总结如下: 步骤/方法 1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 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

司法鉴定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事项包括的内容: (1)笔迹真伪鉴定. (2)印章印文真伪鉴定. (3)涂改.添加文书鉴定. (4)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的鉴定. (5)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鉴定. (6)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 (7)人像识别鉴定. (8)不可见文字材料鉴定. (9)其它情况.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 第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第四条规定,委

亲子司法鉴定申请书是怎样的

亲子司法鉴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请求事项,对双方的子女进行亲子鉴定: 3.事实与理由: 4.申请日期及申请法院.

司法鉴定申请书工程造价怎么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申请的法院及时间日期.

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 (一)出发点不一样,所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为卫生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司法鉴定主要是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 (二)鉴定的范围不一样.司法鉴定的范围比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要宽得多. (三)鉴定的程序不一样.当医院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患者方申请司法鉴定发生冲突时,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和提高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应当准许司法鉴定.但关键问题是,进行司法鉴定的也需要有相应的临床医学知识.对于同时存在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采信权在法官.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

司法鉴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司法鉴定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具有良好的品行:6.年满18周岁.司法鉴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是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鉴定人员的工作内容有:1.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2.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3.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痕文司法鉴定是什么内容

痕文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有:1.人体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手印鉴定.脚印鉴定.耳廓痕迹鉴定.牙齿痕迹鉴定等:2.工具痕迹鉴定:钥匙.扳手.榔头.木棍.刀具等痕迹鉴定:3.车辆痕迹鉴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车辆轮迹鉴定.机动车辆号码显现.交通事故痕迹动态分析等:4.物品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法律依据] <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第九条规定,对检材进行物理检验或化学检验,要标明取材部位,并作详细记录.消耗性的检材,要注意留存,以备复核检验:检材过少无法留存的,应事先征得送检单位同意,并在委托登记表中注明.

司法鉴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的内容包括文书.印章类鉴定;亲子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学鉴定;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法医毒物学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