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拥有30元押金公交IC卡的用户,可在2008年7月25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持卡到公交总公司办理退押金手续。办理改卡退押金,可到公交总公司所属公交IC卡发售处。对卡进行技术处理后退还押金20元,原卡继续使用。办理退卡业务,须到解放路18号公交总公司客服中心。如IC卡完好,可退回押金30元,将IC卡收回。如IC卡损坏,造成无法使用,需经客服中心进行检测,按规定办理。退押金须带卡可不带押金条,但仅凭押金条不能退押金。今后办卡不再有押金条,凭卡退押金。
时间: 2024-10-09 11: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