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实际发生额的60%,哪个小按哪个。

时间: 2024-10-19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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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据实扣除制度,即准予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在税前扣除.

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2.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3.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

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3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三)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

佣金手续费扣除标准

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 手续费指办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佣金手续费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

子女教育费用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费用扣除标准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有具体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