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轮候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其中规定了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只要出现1种情况,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
时间: 2024-11-02 08: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