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埋藏物的归属是谁

发现埋藏物,所有权应属于原所有权人;不知道所有权人的,应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若是发现文物的,则由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时间: 2024-10-23 23: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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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

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宪法关于埋藏物的归属的规定

宪法没有关于埋藏物的归属的规定,关于埋藏物有以下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谁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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