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可以连续提起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同一原告在六个月内以同样的诉讼理由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不受理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时间: 2024-09-17 03: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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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上法院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上法院程序是: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

诉讼离婚要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有: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法律

涉外诉讼离婚有哪些技巧

涉外诉讼离婚的技巧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诉讼离婚要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由基层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域管辖: 原则上,离婚案件,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存在例外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

次诉讼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程序是一致的.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4.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5.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请求权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 为充分贯彻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并奉行自由离婚主义,因而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在存续期间提出离婚诉讼.论其是否有过错,在离婚诉讼的请求权上双方是平等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制度有什么特征

有下列特点: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2.只能由婚姻当事人亲自提起: 3.争议的解决结果不是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