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亡单位不愿赔偿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员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的。单位可以对死亡员工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是非因工作原因死亡,单位可以不进行赔偿。赔偿与补偿的概念不同。赔偿是指单位有过错的才进行赔偿。补偿是指单位没有过错而不是单位出于人道主义进行的经济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时间: 2024-08-08 07: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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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单位不签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何向非法用工单位索要工伤赔偿

向非法用工单位索要工伤赔偿的方式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会保险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职工过失伤人单位要承担赔偿吗

职工工作中因故意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职工追偿的,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但是职工工作中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职工追偿.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同一单位车辆交强险赔偿吗

同一单位车辆交强险是否赔偿需要根据情况来确定,同一个单位的两辆车相撞,如果两车行驶证上的车主一栏为不同的单位或个人下可以得到赔偿:如果是同一人根据国家<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长期合同工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没有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如何赔偿

没有认定工伤,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计算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单位工伤不赔偿该怎么办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东莞市非因工死亡是如何赔偿的

目前,东莞市非因工死亡的补偿标准依据是<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按该规定,发丧葬补助费三个月工资,供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三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6个月工资(若退休为三个月).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东莞市社会平均工资,即每月1130元.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