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单纯的在校园放高利贷的行为,那么在我国仅仅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不过尚不构成犯罪行为,因此此时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要是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或者之后,同时涉嫌构成其他的一些犯罪的话,则就可以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特别是“套路贷”,其实质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时间: 2024-10-25 0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