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
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使用A4复印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字体清晰可辨,不得折叠,填报内容保证真实、可靠、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如审核时发现填报内容不符将不予受理。
时间: 2024-10-27 13: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