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的意义

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要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只在主观范围内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客观世界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加以对照,因而也无法判明某种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只有实践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由实践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实践不仅与认识一样具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以说,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坚持实践标准,才能真正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才能深入实际,不断探索和创造各种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把改革推向前进;才能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使改革不断完善。

时间: 2024-08-14 22:31:14

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的意义的相关文章

人类追求和发展真理的特点是什么

1.人类追求和发展真理的特点是感性认识的积累,理性认识的产生,应用于实践后的总结,检验修改后的真理再次实践,慢慢的发展. 2.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实践是不断向前推进的,人的认识也在不断向前发展,人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和完善,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3.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4.为了认识自然,探求客观真理,要敢于

为什么要坚持真理发展真理

1.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作为正确的意识,对物质有着能动的反作用,也就是说对实践有着指导作用.所以要在实践中坚持真理. 2.由于人们的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真理永远不会停止前进的步伐,它在发展中不断的超越自身,所以要发展真理. 3.要在实践中发展真理,是因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真理可指导人们正确实践,真理是实践的产物

中职生为什么要在实践中学习呢

1实践能够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 2.在实践中学习能够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3.社会实践能够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 4.在实践中学习对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实践能够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有机结合. 6.在实践中学习能够锻炼学生的意志.

管理学在实践中的作用

管理学在实践中的作用是聚合企业的资源,以最优的投入获得最佳的回报,以实现企业目标.管理是维系人类正常社会生活的条件:管理是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手段:管理是社会生产力实现的基础:管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保证,还能创造出新的生产力.

实践中交通事故怎么分责任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 4.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追尾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

在运动实践中如何对待极点

在运动实践中对待极点的方法是掌握正确的呼吸方法.比赛前三天少吃或不吃含糖食物,到赛前三天开始多吃高糖食物.做好运动准备.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体力的积蓄. "极点"现象的产生是因为人体有生理上的惰性.人体各系统器官的惰性大小有别,肌肉的惰性小,内脏器官的惰性大.

实践中怎样定强奸罪

实践中强奸罪的认定是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强奸判定无关.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

实践中什么是霸王合同

实践中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 霸王合同常见于消费合同中,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管制在实践中死刑如何执行的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的公安分局.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公安特派员以及有关单λ的保卫组织,依靠治安保卫委员会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λ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