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管辖异议怎么处理

(一)仲裁庭

下列事项是属于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异议: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二)法院

法院是否有权决定以及在何时有权决定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作出处理,各国也有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时间: 2024-12-30 13: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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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如下: 1.仲裁的对象不同,劳动仲裁的对象是劳动关系纠纷,经济仲裁的对象是经济合同纠纷. 2.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 3.仲裁委员会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经济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 4.仲裁的效果不同,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济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

经济仲裁费用多少

经济仲裁费用标准的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吗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经济仲裁最长审理期限是多久

经济仲裁最长审理期为6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申请经济仲裁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经济仲裁的条件有: 1.有仲裁协议. 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可以申请经济仲裁

可以申请经济仲裁的范围有: 1.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以及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其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申请经济仲裁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申请经济仲裁的步骤有: (一).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

经济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经济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口头合同纠纷管辖异议怎么处理

口头合同纠纷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