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扣缴部分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纳税基数。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计息,往年结存的住房公积金按银行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免征利息所得税。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时间: 2024-09-21 02: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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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

一般为5%-12%,各个地区行业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本人的一年工资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之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此外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还有一下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市工资标准1720元: 2.下岗.内退等类似情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几月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在每年7月份调整. 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换单位等特殊情况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相同的,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算

1.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但不能低于公司的比例数. 3.但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12%就是人们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12%,那么本人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12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劳务派遣公有住房公积金吗

劳务派遣公有住房公积金吗,说明如下: 1.法律有规定劳务派遣类公司需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否则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相关说明: 1.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

城镇住房公积金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说明如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青岛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 相关说明: 1.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

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查询

具体缴存基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窗口查询.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核定,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针对公积金费率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